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内蒙古各级民政部门完善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証机制、加快建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骗保”现象发生。
截至目前,全区各盟市本级均制定出台了本地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具体实施细则。其中,唿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满洲裡市等8个盟市完成了盟市本级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平台搭建工作。
目前,全区所有的旗县(市、区)均已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手工核对工作,其中38个旗县(市、区)完成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平台搭建,开展系统核对工作。
2012年以来,在社会救助申请人“诚信认同”及授权的基础上,採取有效方式进行核对,全区共核对出问题数据7.22万条,有力地杜绝了通过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骗取社会救助现象的发生。
今后,内蒙古民政部门将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分别制定查询核对社保、车辆、房产、税务、公积金等信息的具体办法,规范查询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信息资源共享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2014年年末实现100%盟市本级和80%的旗县(市、区)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