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后几年内蒙古将采取系列措施,有序解决400多万名农牧民工的城镇落户问题。
今后几年,内蒙古将按照城镇规模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即在有合法稳定的就业、居所等条件前提下,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大城市的落户条件,逐步解决400多万名农牧民工落户城镇的问题,同时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让农牧民工在城镇中落得下、稳得住、过得好。此外,内蒙古还将加快推进林区、垦区、矿区居民的就地城镇化进程。
进入新世纪,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地区城镇化进程实现了大跨越。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到2013年,全区的城镇化率由50.2%提高到了58.7%,城镇建成区总面积扩大了42%。
与此同时,内蒙古城镇化也面临着质量不够高、发展不平衡、城镇与产业融合不够紧密等问题。比如,当前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仅为41%,有400多万名在城镇生活6个月以上的农牧民工处于“半市民化”状态;约150万矿区、林区、垦区人口虽然有城镇户口,但是没能享受到相应的公共服务;蒙西地区城镇化率为66%,蒙东地区却只有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