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交通运输网络 ■加大清洁能源合作力度
■深化口岸物流合作 ■促进产业互补对接
■加强绿色农副产品产销合作 ■加快旅游合作发展
■拓宽金融合作领域 ■推进教育人才合作
天津频道 天津市代表团在内蒙古自治区学习考察期间,两市区于18日上午在呼和浩特市签署深化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从八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
在完善交通运输网络方面,支持天津港建设内蒙古煤炭下水便捷通道,打造天津至呼和浩特航空快线
共同推动加快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推进海铁联运示范项目,打通津蒙两地便捷交通通道。开展两地间的铁路货运专线和高速铁路的可行性研究,编制高速公路和铁路直通规划。支持天津港建设内蒙古煤炭下水便捷通道。加强航空运输联系,打造天津至呼和浩特航空快线,逐步实现内蒙古区内锡林浩特和乌兰浩特等机场与天津机场通航,发展内蒙古经天津至东北亚地区、天津经呼和浩特至中亚地区的国际航线。
在加大清洁能源合作力度方面,力争2017年内蒙古实现向天津送气120亿立方米、送电300万千瓦
加强煤炭、风能、太阳能、电力等能源领域的合作,发挥内蒙古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优势,尽力保障天津电力、低硫优质动力煤、天然气等能源需求。共同支持天津能源和化工企业参与内蒙古煤矿、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等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加快大唐克旗煤制天然气二期40亿立方米项目前期工作,支持煤制天然气项目及输气管道建设,力争2017年内蒙古实现向天津送气120亿立方米。支持天津中环电子等企业参与内蒙古光伏电站及配套项目建设。共同支持天津能源投资集团参与内蒙古准格尔等地区电源项目建设。共同推动蒙西至天津南、锡盟至山东或江苏特高压输电通道等项目建设,力争2017年内蒙古实现向天津送电300万千瓦。
在深化口岸物流合作方面,天津支持内蒙古区域内无水港建设运营,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
天津支持内蒙古区域内无水港的建设与运营,完善呼和浩特、包头等无水港服务功能,天津港对经内蒙古无水港交付的货物给予港口使用费优惠,保障港口手续、码头场地、装卸作业“三优先”。天津口岸积极服务内蒙古开放型经济发展,完善便捷通关政策,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模式和检疫直通放行模式。加强口岸信息化合作,逐步实现两地电子口岸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构建伊尔库茨克—乌兰巴托—二连浩特—天津港铁路、公路的大通道,畅通与蒙古国乃至中亚和东欧等地区的交通联系。共同推动建设二连浩特口岸过境货物集装箱集散中心,提升物流运输效率和水平。
在促进产业互补对接方面,支持天津企业在内蒙古建立产业园区,天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向内蒙古转移
加强新型化工、冶金、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领域的对接,鼓励本地企业围绕双方龙头企业开展合理延伸产业链合作。支持天津企业在内蒙古建立产业园区。内蒙古通过煤炭资源配置、产业发展资金扶持、电力资源供给等优惠政策,支持天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向内蒙古转移。天津支持内蒙古企业在津建立出口基地。支持两地企业在云平台、云服务、基础软硬件生产、云终端等领域加强交流合作。
在加强绿色农副产品产销合作方面,支持天津企业在内蒙古建设生产加工基地,支持内蒙古企业在天津建设直销专区和物流基地
支持天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内蒙古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中药材种植基地,支持内蒙古农业产业化企业在天津大型交易市场建设特色商品直供专区及物流基地,合作建立连锁专卖店。鼓励两地区县(盟、市)建立农副产品供需结对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支持天津二商集团与呼伦贝尔等盟市开展安全、绿色、自然生态的农产品及特色食品深度合作,联手打造天津市级产业基地。建立农产品检测结果互相认证制度,保证进津农副产品优质安全。支持天津科研院所在内蒙古建立试验示范基地,联合组织农产品展销推介交流活动。
在加快旅游合作发展方面,发挥天津邮轮母港优势,为内蒙古游客乘坐邮轮旅游提供便利
促进双方旅游资源共享、市场互动、客源互送。统一包装旅游产品,联手编制旅游精品线路,联合开展旅游宣传促销,共同打造旅游品牌。加大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房车旅游、低空旅游、自驾游等新的旅游业态发展,拉动津蒙高端旅游市场。制定客源互送奖励政策,积极组织包机游客赴对方旅游。发挥天津邮轮母港优势,为内蒙古游客乘坐邮轮旅游提供便利。开展“智慧旅游”项目合作,推广津蒙旅游“一卡通”业务。
在拓宽金融合作领域方面,鼓励两地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合作
鼓励两地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互设分支机构,参股对方商业银行。推动双方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合作。支持优秀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在两地开展业务。支持天津优质基金在内蒙古投资设立产业、文化、教育、旅游等专项基金。鼓励天津民营资本在内蒙古投资开办或参股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村镇银行,推动设立中小企业信用互联互通机制。发挥天津场外交易市场功能和作用,积极为内蒙古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天津股权交易所投资设立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鼓励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内蒙古设立服务机构,促进内蒙古企业产权、特色资源和商品在天津要素市场挂牌交易。
在推进教育人才合作方面,发挥天津职业教育优势,推进两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
加强高校办学合作,建立津蒙校长、教师和管理干部交流挂职机制。天津逐年扩大在内蒙古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和高职招生计划投放规模。发挥天津职业教育优势,推进两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发挥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作用,为内蒙古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在津顶岗实习和就业提供服务。落实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蒙招收培养中职免费师范生,为内蒙古职业学校培训在岗师资。鼓励内蒙古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天津高职春季对口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