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从简政放权、压缩审批时限等7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务效能。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缩短至3到6个工作日内,比法定时限平均压缩80%以上。建立重大项目“领帮办”制度,符合环评审批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批尽批。接待服务企业32家,推动初步达成合作意向项目7个,总投资13.2亿元;签约落地项目9个,总投资16.7亿元。大力开展“服务企业普法行”活动,将289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合并涉企检查事项,加大非现场检查力度,做到“执法一次、全面体检、无事不扰”。积极帮助企业、地区打包治理项目,新增入库污染防治项目90个、总投资113亿元,争取到位各级环保资金1.4亿元,位居自治区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