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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组就全市复工复产情况答记者问
2020
04/07
10:34

问:我市复工复产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如何?

答:截至目前,全市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推进,呈良好态势。

农牧业龙头企业:全市统计农牧业龙头企业181家,已复工复产176家,复工复产率为97.2%。全市统计规模以上农牧业龙头企业117家,已全部复工复产。

工业企业:全市统计工业企业2056家,已复工复产1743家。全市统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17家,已复工复产400家,复工复产率为95.9%。

服务业:全市服务业领域重点监测全行业企业复工率88.5%。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复工率为94.1%(批发零售企业复工率98.4%,餐饮住宿企业75.1%)。

一是超市便利店、综合超市、百货店、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全市297家超市便利店、51家综合超市、35家百货店、5家批发市场、1711家社区菜店全部复工复产。二是餐饮业。全市统计餐饮企业10944家,已复工9376家,复工率85.7%,未复工企业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不到位、资金短缺、业主主观意愿不强以及外出就餐人数减少等因素影响。三是住宿业。全市统计住宿业1032家,已复工862家,复工率83.5%,未复工企业主要原因是:企业主观意愿不强、住宿需求下降及季节性等因素影响。四是家政行业。全市统计家政服务企业197家已全部复工。五是星级旅游饭店。21家星级酒店复工18家。六是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全市有公共文化场所999家,998家已复工,1家因内部装修暂闭馆;31家A级景区复工15家;86家旅行社复工18家。

对外贸易相关企业:全市统计境外投资企业30家,已复工27家,复工率90%;44家外商投资企业、11家重点外贸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

问:我市在支持复工复产工作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和措施?能分别介绍下吗?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统筹抓好“六稳”工作部署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要求,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统筹兼顾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意见》、《关于选派挂职干部和驻企联络员到全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帮扶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交通运输十条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有关政策8条:

1.延期缴纳税款。切实降低税负成本,对受疫情影响申报困难、难以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企业,依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延缴税款期限原则上为3个月。

2.优化退税服务。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对生产销售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中小微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3.降低社保费率。实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持续减轻用人单位负担。

4.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申报、退休审批、待遇审核等业务,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手续,各级人社部门及其经办机构要予以受理。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疫情解除后补办当年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手续。允许城乡居民在疫情解除后补办养老保险手续。

5.降低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疫情结束后再行补缴,恢复缴存;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按5%的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待疫情结束后恢复正常缴存。

6.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成本。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企业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创新基地等载体,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7.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企业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生产的,为企业快捷办理延期或新增暂停用电业务,减免实际暂停天数的基本电费。

8.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为缓解因疫情暂停旅游业务给旅行社带来的经营困难和现金压力,按照国家文旅部和自治区文旅厅要求,依旅行社申请,本着从简从速、简化程序,统一申报,统一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完成了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切实达到了帮助旅行社缓解当前困境的目的。目前,全市退还67家旅行社,1862万元保证金。

在加大金融信贷纾困力度方面,有关政策3条: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保障企业合理资金需求,防止出现资金链断裂。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再下浮10%左右。进一步做大中小企业转贷基金,优先向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支持。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采取调整付息方式、合理配置贷款期限或调整还款方式、放宽抵质押率等措施,快速解决企业融资需求。设立防控疫情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热线,建立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三方全时联动机制,指导督促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充分发挥金融市场作用,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3.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对融资担保公司,按照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给予风险补偿;鼓励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

在缓解企业用工困难方面,有关政策4条:

1.“点对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对于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指定专人对接,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等方式,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企业每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建立专班、专员、专线、专网,通过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2.开发公益性岗位稳就业。依托劳动就业核心业务系统,开展农牧民工供求状况监测工作,全面掌握我市农牧民外出务工的基本情况和服务保障需求。开发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因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人员和无法外出务工的农牧民工。依托现有的职业介绍和公共网络招聘平台,收集、登记、发布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和用工需求,以及农牧民工求职创业需求,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搭建线上面试洽谈平台。

3.援企稳岗政策全覆盖。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企业优先拨付援企稳岗资金,在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后,实现政策全覆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延长对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至2020年12月31日。

4.加大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贴息支持。对小微企业给予最高 300万元的贴息贷款,对于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可申请最高 600万元创业贷款;对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青年创业者,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

在加强企业服务保障方面,有关政策6条:

1.实行“不见面”审批和“承诺制”办理。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所有审批事项均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实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设立审批绿色通道,全面推行“承诺制”,经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后先行办理各项审批事项,按照规定后补手续。

2.选派干部驻企帮扶。为切实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面临的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复工达产,市委组织部选派全市相关部门干部赴14户驻包国有企业挂职,选派200名联络员赴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驻企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面临的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复工达产。

3.支持疫情防控用品保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用品企业扩大产能,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组织防疫防护用品的“保供”生产企业,按合同价5%给予补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转产急需医疗防护用品的企业,给予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费30%的补助。

4.加强交通运输保障。组建客运、货运应急保障大队,储备公交、医废、客货等各类车辆350台作为应急运力,为企业复工复产、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第一时间用车提供保障。在市区各大客运站、机场、火车站,免费提供10人以上农牧民工返程复工“点对点”包车运输服务。在恢复城市公交线路的基础上,根据企业需求开通定制公交服务。按照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加大公路通阻情况摸排,及时纠正违规设卡、阻断公路行为,全力保障人流物流顺畅有序。

5.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重点加强防疫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信用修复指导。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提供申请材料,经书面审核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移出。企业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供纠正失信行为佐证材料和守信承诺书,经书面审核符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移出。疫情解除后,对办理信用修复移出的企业进行100%定向抽查复核。

6.加强价费监管。严查各类涉企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复工复产负担。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和原辅材料乱涨价等扰乱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地膜、水泵等农资农机违法行为,防止坑农害农现象发生,切实保护我市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保证我市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问:这次疫情中,服务业经营受到普遍影响,在复工复产过程中,我们在提振服务业信心方面有什么举措吗?

答: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大力推进复工复产的工作安排,我们成立了服务业复工复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包头市关于加快推动全面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服务保障商务领域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关于强化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通告》等文件,为各类企业和经营场所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详细的技术指导和防护指南。

为了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对接,选派100余名机关干部下沉到企业,不断跟踪回访,深入各行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通过建立企业需求“一张清单”,落实政策宣传、精准帮扶、后勤服务、督导规范、审慎监管“五项举措”,从资金、用工等方面根本性解决生产经营者复工复产困难,助推实体经济快速回暖。

为进一步提振服务业的信心,有效助推消费水平回升,市、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深入服务业企业送政策、提信心,带头到餐饮企业消费,鼓励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要求服务业恢复正常经营时,不得增加复工复产限制条件,严禁层层加码。加强复工复产宣传引导,及时通过微信、报纸、广播等媒体,反复报道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业领域复工复产推进情况,不断为市场和消费者释放积极信号。

下一步要继续推动企业复工营业,加大推进力度,全面推动餐饮等企业恢复营业。鼓励企业用工者通过网络、人才市场等多平台、多渠道招聘员工,缓解用工荒;加快推进小商品以及建材、药材、机电、汽车等专业市场复工复产,打通流通的“堵点”。

在有序恢复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等实体消费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加快传统零售企业改造提升步伐。主动适应市民“网购”消费习惯,支持企业开展线上业态、线上服务,升级“线上市场”,建设“线上超市”,加快推进实体商业线上线下融合转型创新发展。

问:目前,全市公共文化场馆已基本恢复开放,酒店、旅游点、旅行社也都相继复工,复工后有哪些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呢?

答:针对复工复产后的安全防控,我市下发了《关于精准有序分类施策做好包头市文化和旅游场所恢复开放的通知》、《包头市公共文化场馆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包头市A级旅游景区和文化旅游市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在恢复开放文化旅游场所的同时,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要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恢复开放的文化和旅游场所,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实行“一馆一策”,妥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拟开放的区域和服务项目,要实行观众错时、分批入馆入场和分散式参观的措施,鼓励通过网络预约等方式限制日参观人数,控制瞬时最大承载量。要严格控制人员聚集,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空间和项目暂不开放,暂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演出等人员聚集活动。要加强对进入文化和旅游场所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实名登记、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不得经营跨省(区市)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的要求。

二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恢复开放的文化和旅游场所,必须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恢复开放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要在适当区域设置独立的隔离点,畅通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联系渠道,如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第一时间进行处置。要建立客流疏导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扎堆情况,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分流措施,引导人员有序流动。

三要强化内部管理。恢复开放的文化和旅游场所,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加强对员工疫情防控技能培训,指导员工做好自身防护。要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完善公共设施设备消毒、场馆通风等措施,对公共空间定期进行环境保洁和消毒处理。要坚持防控与安全两手抓,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四要强化监管指导。全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主要领导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有序、可控、应急”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各项防控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为企业复工复产多清障、少设障、善保障,并切实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和开放工作的监管指导。对准备恢复开放的文化和旅游场所,要进行风险评估、严格把关,督促其把各项防控措施做到位。对恢复开放后的文化和旅游场所,要进行跟踪监管,加大督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掌握防控和开放措施落实情况,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督促其立即整改。

问:随着国内疫情不断好转,人们逐渐走出了家门,我市公共文化场馆已全部恢复开放,请问市民在参观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第一,要关注开馆时间。公共文化场馆周一闭馆,进行内务整理。周二至周日,一般开馆时间为10:00—16:00。疫情期间,各公共文化场馆实行预约参观制,而且都有入馆人流限制,大家在参观之前要通过电话、网络的形式进行预约,团体参观对人数也有要求,各个公共文化场馆的具体规定略有不同,详细情况,请大家向各个公共文化场馆咨询。

第二,要带好身份证。目前,各公共文化场馆在入馆前实行实名登记制,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馆参观。体温异常或有发烧、咳嗽等感冒症状者,将进行劝导其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部分场馆有为医务人员提供免费讲解的优惠政策,也请大家在参观之前带好医师证、护士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

第三,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场馆管理。参观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与讲解员及同行参观人员保持不小于1米的距离,同时要配合各场馆做好限流、分流等内部防控工作。

同时,我们也对广大市民发出倡议:现阶段,提倡市民选择“境内旅”、“一日游”出游,通过电话、网络等提前预约,出门带好健康卡,进入文化旅游场所主动配合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参观游览引导,健康有序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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