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总工会获悉,为体现党和国家对劳模的深切关爱,大力弘扬劳模精神,2019年全国劳模(含享受待遇者)专项补助资金会由自治区总工会直接汇入劳模的个人账户。其中,为210名收入低于补助线的劳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4780975.35元;为110名存在特殊困难的劳模,发放特殊困难补助金2033779元。
据了解,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各盟市工会、各自治区产业工会上报的所属全国劳模的生活近况和特殊困难申请材料,经过认真审查核实,自治区总工会确定了我区全国劳模(含享受待遇者)2019年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特殊困难帮扶金的发放对象和标准。同时,根据全国总工会通知精神,生活困难补助金用于帮助收入较低的全国劳模(含享受待遇者)。依据我区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农牧民平均年收入,按照全总规定的补助指导标准和拨付的生活困难补助金额,2019年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城镇在职和离退休全国劳模月收入不足6700元的补到6700元,农牧民全国劳模月收入不足2300元的补到2300元。特殊困难帮扶金用于缓解全国劳模(含享受待遇者)因本人或家属患病、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侧重解决劳模因病造成的生活困难,对患有重病、慢性疾病以及自付医疗费用支出较多的退休老劳模给予倾斜。根据我区申请特殊困难劳模的实际情况和全总拨付专项资金的金额予以补助。发放标准是10000元到30000元,根据困难程度不同予以补助。(记者蒋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