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20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在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杨利民表示,今年的内蒙古自治区减税降费以“多、快、好、省”的利好惠民生。经测算,2019年预计内蒙古减轻纳税人负担约411亿元。
减税降费涉及税费种类多,惠及行业主体多。这次减税降费实行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不但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而且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还下调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涉及面广、力度空前。同时,今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普惠性很强,政策性减免覆盖所有行业。
落实政策快,享受优惠快。各级财政、税务、人社等部门提前安排部署,第一时间落实政策要求,国家层面政策均按期实施,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就已落地;国家授权自治区制定的具体政策,已经全部发布实施;自治区层面修订的涉税规章和制发的涉税规范性文件全部落实到位。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更好地落地生根,各级财政、税务、人社等部门从最大程度便利纳税人的角度出发,采取了一系列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办税效率的举措,力求以更方便快捷的服务措施促进纳税人更好享受政策红利。
企业发展利好,市场环境向好,促进社会消费增长作用较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稳定了经济发展预期,前三季度,内蒙古民营经济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16%和7.4%,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盈利面比上期增长3.6个百分点。盈利企业户数增长42.9%,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和较高的盈利水平。同时,得益于优化调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鼓励创新政策,企业研发投入显著增长,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截至10月底,自治区重点税源企业研发费用支出达10.09亿元,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10.2个百分点。同时,减税降费改革红利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数量、活跃度、存续时间的稳步提高,进一步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截至11月底,全区新增市场主体34.16万户;1-10月注销纳税人平均存活4.4年,同比增加0.7年。
随着个人所得税改革不断深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以及对消费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显现,居民消费能力提升,有效促进社会消费增长,前三季度,内蒙古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5%。
行业性减省税负,纳税人减省税负。今年前三季度,自治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88.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216.0亿元;新增社保费降费48.1亿元;新增促进民营经济等各类所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减税23.9亿元;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新增降费0.1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因提高费用扣除标准、调整税率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叠加,全区新增196.8万人不需要再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54.5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377.6元。(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