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15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15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获悉,截至今年11月底,内蒙古累计发放金融扶贫贷款357.9亿元,扶持72.68万户农牧户和226户龙头企业发展生产。
内蒙古从2013年11月启动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以来,累计发放“富农贷”331.7亿元,直接扶持农牧户72.68万户(次),建档立卡贫困户覆盖率达21.5%;发放“强农贷”26.2亿元,支持226户(次)扶贫龙头企业发展生产。
内蒙古利用金融扶贫贷款资金重点扶持“有基础、有特色、有市场”的产业,以贫困嘎查村为重点项目区实施整村推进,优先扶持带动作用强、适合以贫困家庭为单元进行生产经营的项目,培育乳、肉、绒、菜、薯、粮油、饲草、药材、旅游及民族用品等扶贫主导产业。
同时,内蒙古加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扶贫龙头企业等金融扶贫贷款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升级。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4.75亿元作为风险补偿资金,每年撬动银行发放扶贫贷款50亿元以上,重点支持57个贫困旗县的贫困户、扶贫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扶贫主导产业,实现贫困旗县发展资金倍增、贫困农牧民发展添动力、银行放贷有积极性、防范“扶贫腐败”有保障等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