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吴博超)“重大项目建设对于欠发达的内蒙古地区来说,是实现经济增长的动力,也是推动区域发展的第一抓手,《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关于服务全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为我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法制保障。”昨日下午,在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乔欣就日前我区制定出台的《意见》中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据介绍,《意见》从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简政放权、强化执法监督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全区政府法制机构服务于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的22项具体措施,全力助推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我区地域辽阔,部分旗县位置偏远,专业人才匮乏,在引进重大项目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当地不能解决的政策和法律问题,还需要从外地寻找法律专家进行咨询、论证。”乔欣介绍,《意见》实施以后,地方政府在引进重大项目过程中如遇“疑难杂症”,自治区各级政府法制人员可第一时间内协调法律专家上门服务,也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远程服务,多方专家集中“会诊”,对重大项目的引进、实施、竣工、投产全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行指导、答疑、决策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