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为实现呼和浩特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开门红,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增长,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继续加大支出力度。2016年,根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原则,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实现303.17亿元,比上年增长8个百分点,重点加大对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力度。
二是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缓释债务资金融资压力。加大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力度,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年内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2.65亿元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缓解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化解地方债务的流动性风险。
三是在用好增量资金的同时,继续加大对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真正使财政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四是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允许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推进资源税改革,清理相关收费基金。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降低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