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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东胜经济开发区
编号:PKD-2743
  • 省级
    园区级别
  • 经开区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七通一平
    基础设施
  • 规划面积 20平方公里
  • 建成时间 2003/4/24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绿色食品,农副产品,新能源
  • 园区地址 内蒙-鄂尔多斯市-东胜铁西区
招商热线
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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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信息,您可致电或在线咨询
基础设施

土地平整

道路

给水

天然气

供电

供热

宽带

通讯

园区介绍

东胜经济开发区2003年4月份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成立的自治区级开发区。总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首期开发面积10平方公里,计划基础设施投资20亿元。目前,前期开发已基本建成。一座经济发展、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备的现代化开发区展现在东胜人民面前,2006年全面启动二期工程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进行一期工程的收尾工作。 区位优越、交通便利;东胜经济开发区北临包头,距包头市仅90公里东靠晋翼,南连陕甘,西接宁夏,区内交通干线密集,109,210国道横穿纵贯。包东高速公路、包神铁路等四通八达,直通大江南北、海角天涯。 人文独特、资源富足;鄂尔多斯是蒙古族文化保留蕞完整的地区之一。历史文化积淀丰厚。东胜区羊绒、煤炭、石油、天然气、石英砂、建筑黏土、陶瓷黏土等资源丰富。畜产品、中药材尤负盛名,境内煤田已探名储量727亿吨,与神府煤田联袂,为世 界八大煤田之一,被称为“乌金之海”。 开放全面、政策优惠;东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执行东胜区优惠政策的同时,根据有关政策和东胜经济开发区实际,制定出台更为优惠宽松的政策,保证投资者在投资、税费方面获得更大利益。同时,实行一厂一策、一企一议“,为投资者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逐渐形成一种“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阔格局。

鄂尔多斯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

第 一条:为进一步加快鄂尔多斯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吸引外商投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鄂尔多斯市境内举办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和兴办的其它公益事业。

第三条:对经营期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 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年到经营期满按国家规定的所得税税率缴纳所得税,超过22%部分,地方财政部门予以退库返还。第四条:鼓励兴办投资额大的外商投资企业。

(一)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产业,外商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经营期10年以上,经财政、税务部门批准,可按照开放城市享受有关税收待遇。

(二)外商投资500万美元者,经营期10年以上的,以及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按规定的税率上缴所得税,由地方财政部门返还50%。

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将实现利润(含减免返还的所得税)再投资出口商品生产、扩大出口货源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财政、税务机关审核可免缴企业所得税;所生产的商品提供出口销售,增值税适用零税率;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免征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减免所得税期满后,企业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产品总值70%以上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第六条:从事农、牧、林业开发经营的企业,经营期内依照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财政、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在10年内减征30%企业所得税。

第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第八条:非从事运输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期内,免征车船费使用牌照税.

第九条:外商向能源、交通(煤炭、电力、铁路、公路)项目投资,可享受以下优惠:

(一)允许投资者以建设--运营--转让(BOT)方式进行建设和运营。

(二)公路项目,经批准可在周侧一定范围内扩大与项目有关的土地开发和服务经营。

第十条:鼓励外商对鄂尔多斯市现有企业进行“嫁接”改造。允许外商以出资、购买。参股、控股承担债务等形式取得该市批准出让的国有企业全部或部分产权。

(一)凡列入鄂尔多斯市技术改造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嫁接”项目,优先安排配套资金贷款。

(二)“嫁接”改造企业按原渠道供应计划管理的原材料,属于新增品种,与国有企业同等对待,纳入物资分配计划。第十一条:实行土地使用优惠政策

(一)外商投资企业在批准的建设期内,免缴土地使用费。

(二)投资者利用企业现有场地办企业的,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开业年度起5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

(三)对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原材料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从开业年度起,凡投资额50-100万美元,免缴土地使用费5年;101-300万美元,免缴土地使用费7年;301万美元以上,免缴土地使用费15年。

第十二条: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和商品流通中需要短期周转资金和其它必需的信贷资金,经银行审核批准,优先贷放。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用现汇、固定资产或国家规定的其它财产向银行抵押,申请人民币贷款。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及兴办的公益事业所需水、电、气和通讯设施等,按需要优先供应。

第十四条:对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原材料生产企业,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十五条:外商投资企业运输产品,应向有关运输部门报送计划,运输部门予以优先安排。

第十六条:在鄂尔多斯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职工(包括其家属)在我市境内食宿、交通等与国内人员实行同一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对外商要求批复和解决的申报文函,受理机关人收到文件之日起,在半月内做出答复。凡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时所提交的文件手续齐备,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发照时间不得超过10天。

第十八条:过去有关规定与上述条款不相一致,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鄂尔多斯市对外开放办公室、鄂尔多斯市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区位优越、交通便利;东胜经济开发区北临包头,距包头市仅90公里东靠晋翼,南连陕甘,西接宁夏,区内交通干线密集,109,210国道横穿纵贯。包东高速公路、包神铁路等四通八达,直通大江南北、海角天涯。 人文独特、资源富足;鄂尔多斯是蒙古族文化保留蕞完整的地区之一。历史文化积淀丰厚。东胜区羊绒、煤炭、石油、天然气、石英砂、建筑黏土、陶瓷黏土等资源丰富。畜产品、中药材尤负盛名,境内煤田已探名储量727亿吨,与神府煤田联袂,为世 界八大煤田之一,被称为“乌金之海”。

气候

东胜区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大陆度65.7~70.3,主要受西北环流与极地冷空气的影响,气候特征为:春季干旱,夏季温热,秋季凉爽,冬季寒冷。季度更替明显,冬长夏短,四季分明。 春季长温快,降水量少,大风多,蒸发量大,气候干燥。春季是过渡性季节,蒙古高压减退,太平洋副高压加强北上,气温迅速回长,5月中下旬春霜结束。由于长温快,降水少,风大,土壤中水分蒸发强烈,气候干燥,土地干松,春旱严重,沙化加剧。夏季短促、温热,降水集中,气候湿润。该季虽然短促,气候变化却很明显。

秋季降温快,气候凉爽,霜冻严重,冰雹多,气候变化明显,多数年份,天高气爽,光照充沛,是农牧草成熟的大好季节。该季节内冷空气活动频繁,多出现雷阵雨并伴有冰雹、大风天气。“二、八月龙口夺食”,就是说该期容易出现冰雹,仅8、9月的冰雹几率占全年的28%~32%。

冬季漫长而寒冷,寒潮天气多。该季节是季风极盛期,盛行西北风,蒙古高压势强,冷空气不断暴发南下,受极地冷气团的影响,冬季长达6个月,季平均气温零下11摄氏度。受西北风带高空低压槽的东移影响,寒潮天气频繁发生,并伴有降雪、大风天气。

招商载体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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